电气电子产品类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电路开关及保护或连接用电器装置 家用及类似用途插头插座 1.适用范围 本规则涉及的家用和类似用途插头插座产品是适用于户内或户外使用的、
138-2432-8299 立即咨询发布时间:2020-09-11 09:18:46 热度: 0
电气电子产品类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 电路开关及保护或连接用电器装置
家用及类似用途插头插座
1.适用范围
本规则涉及的家用和类似用途插头插座产品是适用于户内或户外使用的、家用和类似用途的、仅用于交流电、额定电压在50V以上但不超过440V、额定电流不超过32A的、带或不带接地触头的插头和固定式、移动式插座。
对装有无螺纹端子的固定式插座,额定电流最大仅限为16A。 也适用于装在电线组件中的插头和装在电线加长组件中的插头和移动式插座,还适用于作为电器的一个部件的插头插座,在有关电器标准上另有说明除外。
插头插座类产品包括:
(1)单相两极插头、插座、器具插座;
(2)单相两极带接地插头、插座、器具插座;
(3)三相插头和插座。
2.认证模式
型式试验 + 初始工厂审查+ 获证后监督。
3.认证的基本环节
3.1认证的申请
3.2型式试验
3.3初始工厂审查
3.4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
3.5获证后的监督
4.认证实施的基本要求
4.1 认证申请
4.1.1 申请单元划分
按照产品的极数、可拆线与不可拆线、有无螺纹端子等划分申请单元。
结构基本相同、功能相同、所用材料相同的同一类产品可以作为一个申请单元(附3)。
不同的生产场地的产品为不同的申请单元。
4.1.2 申请文件 申请认证应提交正式申请,并随附以下文件:
1)总装图等;
2)关键元器件和/或主要原材料清单;
3)同一申请单元内各个型号产品之间的差异说明;
4)其他需要的文件。
4.2 型式试验
4.2.1型式试验的送样
4.2.1.1型式试验送样的原则
型式试验送样应从认证申请单元中选取代表性样品进行型式试验。
4.2.1.2送样数量
型式试验的样品由申请人负责按认证机构的要求选送,并对选送样品负责。
单元划分及送样数量见附件3。
4.2.1.3型式试验样品及相关资料的处置
型式试验后,应以适当方式处置已经确认合格的样品和/或相关资料。
4.2.2型式试验的检测标准、项目及方法 4.2.2.1 检测标准
GB2099.1-1996《家用和类似用途插头插座 第一部分:通用要求》
GB2099.2-1997《家用和类似用途插头插座 第二部分:器具插座的特殊要求》
GB1002-1996《家用和类似用途单相插头插座 型式、基本参数和尺寸》
GB1003-1999《家用和类似用途三相插头插座 型式、基本参数与尺寸》
4.2.2.2 检测项目
产品检测项目为该产品安全标准规定的全部适用项目。
4.2.2.3 检测方法 依据标准规定的和/或引用的检测方法和/或标准进行检测。
4.3初始工厂审查
4.3.1 审查内容
工厂审查的内容为工厂质量保证能力和产品一致性检查。
4.3.1.1工厂质量保证能力审查
由认证机构派审查员对生产厂按照《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附件2)及国家认监委制定的补充审查要求进行工厂质量保证能力的审查。按照《家用及类似用途插头插座产品工厂质量控制检测要求》(见附件1)进行核查。
4.3.1.2 产品一致性检查
工厂审查时,应在生产现场对申请认证的产品型号进行一致性检查,重点核实以下内容。若认证涉及多系列产品,则一致性检查应每系列产品至少抽取一个规格型号。
1) 认证产品的标识与型式试验检测报告上所标明的应一致;
2) 认证产品的结构应与型式试验测试时的样品一致。
3) 认证产品所用的零部件及材料应与型式试验时申报并经认证机构所确认的一致。 在工厂审查时,对产品安全性能可采取现场见证试验。
4.3.1.3工厂质量保证能力审查和产品一致性检查应覆盖申请认证的所有产品和加工场所。 4.3.2 初始工厂审查时间
一般情况下,型式试验合格后,再进行初始工厂审查。根据需要,型式试验和工厂审查也可以同时进行。
工厂审查时间根据所申请认证产品的单元数量确定,并适当考虑工厂的生产规模,一般每个加工场所为1至4 人日。